01.概述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这一立法成果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作为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共5编、1242条,系统整合了原有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单行法律,构建了一个涵盖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的完整法律体系,该法典系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从规范对象看,法典主要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而非直接调整劳动关系;但从企业治理逻辑看,法典对企业划定了生态环保的合规底线,尤其是高污染、高排放企业,需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违规成本大幅提升。法典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淘汰不合规企业,倒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优化运营模式,推动行业向绿色化、低碳化、精细化转型。企业履行环境义务,必须依赖“人”的组织化实施,因此法典的外部合规要求可转化为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要求。这种影响虽然属于间接影响,却是创新性的和系统性的。尤其在法典明确企业绿色低碳义务、推进绿色采购和供应链管理、强调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及责任追究之后,企业的规章制度、岗位设计、任职资格、培训内容、绩效指标和员工行为规范均将受到影响。
02.法典的法律宗旨与企业合规定位
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1”,这一立法宗旨确立了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及内部管理必须遵循的绿色法治准则。法典第五条进一步明确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这意味着环境合规已从企业的社会责任自律上升为强制性的法定合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