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雇主责任风险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雇主责任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死亡或职业病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然而,不同法律关系类型下的责任认定规则、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存在本质差异,而目前市场上大多数雇主责任险产品条款多采用概括式表述,将各类雇佣关系一并纳入承保范围,这种条款设计与实际法律责任基础之间的错位,是近年来理赔争议频发的重要根源。有鉴于此,本文旨在系统梳理雇主与雇员间可能存在的法律关系类型,深入分析各类关系下雇主的责任内容、法律依据及责任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雇主责任险条款的设计进行比较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二、雇主与雇员的法律关系及赔付基础
笔者认为,雇主与雇员的法律关系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种,具体分析如下:
(一) 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的认定
在劳动关系下,雇主指用人单位,雇员指职工。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专门法律的调整,分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标准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类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1
- 劳动关系项下雇主的法律责任
在劳动关系项下,对于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则雇主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工伤保险责任和补充医疗费用责任。
1、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