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26年7月启动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此类治理概念回应了企业遭受虚假投诉、舆论要挟和职业化索赔的现实风险,同时也可能在个案中与消费者投诉、行政举报、媒体监督及民事索赔发生外观重合。刑事司法需要将政策语汇还原为犯罪构成要件,重点审查权利基础、事实基础、取财目的、手段不法性、财产处分原因以及组织性特征。徐秦律师(下称“笔者”)办理的商美娜被控敲诈勒索案具有典型意义。该案以“虚增、杜撰投诉内容”和保险公司因监管压力退款为指控核心,辩护人通过逐人、逐项、逐份证据核验,揭示投诉事实来源、保险公司内部认责材料与退款决策之间的复杂关系。商美娜被羁押872天后恢复自由,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文结合该案及职业索赔、新闻敲诈典型案例,提出一套分层审查方法,以期在严惩真实敲诈与保护正当维权之间维持刑法边界。
关键词:恶意索赔 舆情敲诈 敲诈勒索罪 投诉权 非法占有目的 商美娜案
01.专项治理提出的新问题
2026年7月,党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延伸至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新型黑恶犯罪。2随后公布的重点类型中,“舆情敲诈”“恶意索赔”与裸聊敲诈、非法催收、强迫消费、劳务碰瓷等行为并列。3第一轮集中收网已经覆盖恶意投诉网络店铺、网络套路贷、劳务碰瓷等多类案件。4可以预见,投诉、举报、曝光、索赔与企业经营秩序之间的冲突,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刑事司法的重要议题。
专项治理回应了真实且紧迫的社会风险。有人故意制造食品质量问题,利用经营者担心行政处罚和网络舆情的心理反复索赔;有人组建自媒体矩阵,拼接、夸大甚至编造企业负面信息,再以删帖、停发和“舆情服务”为名收取费用;还有团伙将投诉平台、网络流量和行政程序组合成一套可复制的取财工具。这些行为对企业商誉、经营安全和公共投诉资源造成持续侵害,依法惩治具有充分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