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One
最新行业动态
1. 国务院公布《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
2026年4月7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
《条例》共二十条,建立应对外国不当域外管辖工作机制,规定识别标准、公告程序及禁执要求;对推动或参与实施相关措施的外国组织、个人,可列入恶意实体清单并采取签证、入境、财产冻结、交易合作限制、进出口和投资限制、罚款等措施;明确特殊情形下执行外国措施或与受反制对象开展受限活动的申请程序;授权开展调查、约谈、责令改正,并规定民事诉讼救济、指导服务及对拒不执行反制措施、违反禁执令行为的处置。
2. 厦门市海丝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26年4月10日,厦门市民政局批准“厦门市海丝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成立。
中心设立在海丝中央法务区观音山核心承载区的海西金谷广场,融入法务区全链条法律服务生态圈。企业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海丝中央法务区也将破产法治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厦门市在破产法治领域积极先行先试,制定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成立专业化破产法庭,积累了一批有益的探索实践。在此基础上,厦门市海丝法务办围绕市场主体实际需要,牵头谋划推动在海丝中央法务区设立“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由市司法局主管,市中级法院指导,制定运营机制、协调注册及场地等,积极推动中心落地,进一步完善厦门破产法律服务体系。设立宗旨: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造市场化、前置型的综合服务枢纽;推广多元债务清理程序,涵盖企业庭外重组、预重整及个人债务清理;提供优质专业服务,为困境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公正、高效的支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衔接司法重整与个人破产,服务经济发展。业务范围:破产咨询辅导、调查评估;协助困境主体实施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衔接的支持服务;个人债务清理、接受委托开展和解;破产申请指导;宣讲培训;课题研究以及与庭外重组、破产相关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