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5年4月最新发布的《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问题企业纾困业务的主要操作要求,明确将AMC的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功能,从单纯的不良资产经营处置扩展到了纾困问题企业这一更广领域,提出通过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夹层投资、阶段性持股等方式实施纾困。在此背景下,厘清问题企业纾困业务的内涵边界、监管政策框架及典型实践路径,对于AMC精准施策、有效防控风险具有重要实务意义。
01.问题企业纾困的内涵与框架
AMC不良资产经营主要包括收购处置、收购重组和纾困这三类,分别对应资产回收、债务修复和风险化解。其中纾困类业务侧重于提供阶段性流动性支持,通过纾困基金、共益债、过桥资金、夹层投资及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对产业研判能力、交易结构设计能力及退出路径规划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导意见》赋予了AMC纾困业务的合规基础,为AMC运用过桥融资、共益债、夹层投资、阶段性持股等多层次工具提供了制度空间。
就内涵而言,问题企业纾困是AMC依托专业能力,对陷入债务危机、流动性困境但具备核心价值的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施的综合性风险化解与价值提升服务。其核心目标是以修复资产负债表、重构经营能力、优化治理结构为目标的系统化工程,并非单纯的债务清偿或资金注入。具体而言,问题企业纾困的第一层是应急救助,即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停摆等突发危机,快速注入流动性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阻断风险外溢;第二层为资产重构,通过债务重整、非核心资产剥离、业务模式优化等手段,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与运营体系实施深度改造;第三层为经营能力重建,借助治理结构完善、战略投资者引入、产业链升级等举措,重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