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近年来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11月底,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1,265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29,119.18亿元。
1监管政策对保险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导向有明确的引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属于保险资金运用鼓励的方向。
一、棚改安置房项目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2018-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定下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目标,而从分割的年度计划看,2018年为580万套,2019年、2020年均保持在460万套。住建部今年1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超额完成了去年度580万套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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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棚户区
自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各类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要求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根据其解读内容,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
(二)棚户区改造
2013年12月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其将棚户区改造定位为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2018年3月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其将棚户区改造定义为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综上,棚户区改造是一般是指列入省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