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公众号2020年2月29日23时07分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如,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在当前防控疫情到了最关键、最吃紧的时间发布文件,值得点赞。
一、国务院办公厅深夜发布通知,是对修订后《证券法》的回应。
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修订,修订后的《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证券法》是资本市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普通法和根本法。《证券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中央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目标,是将中央政策落实到法律的重大举措。
修订的《证券法》广受社会公众关注和好评的一个重大亮点在于,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该法第九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2月29日深夜发文,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充分体现,也是对党中央提出及时回应市场关切重大体现。笔者同时认为,此举必将成为推动资本市场政策走向可预期性的重要一步。
二、《通知》关于证券发行方面的主要精神。
一是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通知》要求,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