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许多企业拓展业务的热门市场,但其监管要求的规模和范围日益增加,给企业构成了重大挑战。
由于联邦和州一级的法律要求各不相同,因此,要在新规出台后仍保持良好的实体治理,对于在美国营商和首次进军美国市场的企业而言实属不易。
在许多情况下,实体治理本就繁复,而大型企业往往又须在多个州注册,这又进一步增加了复杂性。
美国的法律结构
美国是一个联邦共和国,由50个州、1个联邦区和14片领地组成。作为联邦共和国,美国各州都拥有企业设立程序、税收和法律方面的主权。外国投资者在美国通常采用以下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LLC)
LLC在美国州或地区法律下成立,由成员或经理管理。根据最初选择的结构,LLC可以作为独立实体、合伙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纳税。LLC拥有一个或多个个人所有者持有份额。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同样在美国州或地区法律下成立。其管理结构须包括至少一名董事和数名高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纳税,无论其在何处受到管理和开展运营,均可在任何州、联邦地区或领地注册。司法管辖区针对美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高管未设任何要求。要获得"S公司"资格,则股东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最低资本要求。
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是由两个及以上合伙方(国内或国外的自然人或实体)通过合伙协议成立的。
合伙公司的类型包括:
普通合伙
外国公司的分公司为非独立的法人实体。母公司对分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必须在商会商业登记处和当地税务机关注册。分公司须拥有一名本地代表,代表公司与第三方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