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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11 JUNE 2019

A股科创板研究系列:关于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东减持规定的小结

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5月22日,A股上市公司合计被重要股东减持了49.08亿股,合计减持金额为750.96亿元。其中,有103家上市公司遭遇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

ChinaCorporate/Commercial Law

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5月22日,A股上市公司合计被重要股东减持了49.08亿股,合计减持金额为750.96亿元。其中,有103家上市公司遭遇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少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影响力的股东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对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一定的冲击。为此,2017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5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合称"2017年减持新规")。2018年1月12日,沪深交易所又以问答方式进一步说明了市场关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封堵了"过桥减持"、"精准减持"、"恶意减持"等漏洞,对于稳定上市公司治理、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科创板相关制度在2019年的正式推出,有关减持制度的规定原则上仍适用2017年减持新规,但由于科创板的一些特殊制度(如允许非盈利企业上市等),科创板对于减持制度予以了进一步的完善,为此,笔者就目前适用的A股减持规定予以了小结,以期抛转引玉。

本文包括A股减持的主要规定、适用情形、相关案例。

一、减持的主要规定

二、减持主要适用的情形

为更好的掌握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东的减持规定,本部分将区分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交所(主板、科创板)进行分别整理。

(一)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减持的适用

(二)上交所主板减持规定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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