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更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步入"法典化"时代,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生态环境法典》共设5编、1242条,涵盖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环境保护法》等10部现行法律同时废止。法典的出台不是一次简单的立法修订,而是对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历史性重构和系统性整合——从多部法律"单打独斗",变为系统集成"握指成拳",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过去的分散立法、应急修法,迈向体系化、现代化新阶段。对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公众乃至整个社会而言,都是一次必须主动适应、认真应对的深刻法治变局。
本系列解读文章共设计六大专题,各有侧重、层层递进,兼顾专业性与实操性:
主题一:
《何以成典》。聚焦立法背景与历史意义,系统概览法典五编的整体体系,深入解读其“适度法典化”的立法逻辑与核心制度设计,帮助读者快速建立对法典的整体认知。
主题二:
《生态环境执法的变局》。专门面向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分析法典对执法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影响,明确执法事项的新增、修改、删除内容,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环境监测、排污许可、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逃避监管等常见违法情形,拆解法典带来的变化,并给出实操建议,助力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精准执法、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