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采取行动禁止北京服务代理商代表客户缴纳员工的社保费。对此,雇主必须迅速应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确保员工的社保福利持续进行
。
中国自2018年末推行新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就一直致力于加强社保管理。目前,各大就业城市尚未公布重大变化,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今年6月30日发布内部通知,这意味着接下来的情况将有所改变,而企业必须迅速应对,以免北京的员工面临严重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问题。
背景缘由
在中国,雇主和雇员都必须缴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雇主应当从员工薪资中预扣员工缴纳的部分。之后,雇主再把社保费上缴给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地方政府。
假设公司(雇主)仅在一个城市(例如上海)注册,在其他城市并没有注册任何的分支办事处,但它需要在别的城市(例如北京)聘请员工,该公司就必须在北京为该名员工缴纳社保费。问题是,当公司在北京没有注册法律实体的情况下,它该如何操作呢?
目前为止,较为常见的做法是公司直接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委任中国当地的人力资源服务代理商,如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FESCO)、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CIIC)或中国四达(China
Star),通过他们的统一账户在北京代缴社保。
然而,从今年的9月份起,北京的情况将有所改变。
最新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6月30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当人力资源服务代理商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与增员时,必须要录入相关的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员工类型(本单位员工或派遣员工)、岗位、约定薪金、劳动合同(派遣协议)起止时间以及实际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