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卡尔·波普尔提出,所有的科学知识,或者说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积累的一切知识,都不过是一些推测和假想。
1本文难以评价这句话的内涵,但无疑,人类现在掌握的科学知识是有限的,而推测和假想正是促进知识不断增长的有效方法。在推测和假想的过程中,真相与谣言的界定无疑是一直困惑我们的重大问题之一。
人类的绝大多数恐惧与其说来源于对真相的无知,不如说来源于真相查明机制的缺失或者不完善。真相缺失的原因,有时是客观的,也有时是有非法恶意的,因此,追求真相不仅与知识进步有关,也与建立法治社会的现实需求有关。在此前提下,我们撰写本文旨在探索在不断求知的过程中,如何甄别谣言与真相以及讨论建立保护基于善意动机寻求真相行动的法律制度。
巧合的是,新冠疫情当前,刚刚过去的2月7日凌晨,武汉市李文亮医生去世。李医生的去世使得"真相与谣言"的讨论渐趋深入,同时,"吹哨人"这个词汇再次闯入到大众的视线。"吹哨人"与"造谣者",这一矛盾现象的背后值得制度层面的反思,这也是我们本文中相关思考的现实契机。
本文结合"吹哨人"制度,并结合我们的律师实务经验,展开上述主题的初讨。
一、"吹哨人"制度
1."吹哨人"的内涵
"吹哨人(Whistleblower)"是一个舶来词汇,英文语境中的Whistleblower通常是指向组织外部披露组织中有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甚至非法行为的组织内部人员。
2披露的途径可以是对内也可以是对外:对内将其所掌握信息向组织内部的更高级别的领导报告;对外向媒体、政府、司法机关进行披露和举报。概而言之,"吹哨"这一举动的落脚点在于向公众揭露真相以维护公共利益,这也是为何"吹哨人"这一角色通常被冠以"英雄"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