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高慧,
姚亚茹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GPC)、伽马数据(CNG)联合发布的《2018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指出,
2018年中国游戏市场销售收入达2144亿元,占全球近1/4,成为全球最大和最有活力的游戏市场之一。游戏热也带动了电竞热,2019年11月10日,中国FPX战队以3:0的比分再度击败欧洲的G2战队,获得了2019年《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的冠军。这是继去年iG电子竞技俱乐部夺冠后,中国战队连续第二年获得《英雄联盟》项目的最高荣誉。这不仅意味着电子竞技进入了中国时代,也意味着与游戏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必然成为重点问题之一。
将"电子游戏名称"(以下简称"游戏名称")注册为商标,成为了当下很多游戏企业的选择。博人眼球、标新立异是游戏名称的一贯追求。然而在商标注册申请时,一些游戏名称却因为其具有恐怖、暴力、政治、封建迷信等色彩触及"不良影响"的红线。一旦游戏名称的商标申请被认定具有"不良影响",不仅意味着其难以获得商标保护,还可能会对商标申请人的商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怎样才能在《商标法》关于不良影响的规制内容下,以商标注册的形式保护游戏名称呢?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其它不良影响"条款下游戏名称商标注册的困境与突围。
一、游戏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游戏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合理性在于其具备作为商标注册的前提条件,即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游戏名称本质上是游戏软件作品的名称,作品名称之于同领域的其他作品,所起到的作用是区分不同作品,进而区分不同作品的提供者,从而具有一定的商业标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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