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重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本文拟就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进行解读,以便读者了解关于科创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特殊规定。
一、关于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规则体系
《重组审核规则》系《重组特别规定》的下位规则,对于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标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优先适用《重组特别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重组特别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重组特别规定》《重组审核规则》与《重组办法》共同构成了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规则体系。
二、关于科创公司重组标准与条件
笔者就《重组特别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关于科创公司实施重组的规定与《重组办法》进行了对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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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特别规定》《重组审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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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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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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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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