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扩大"走出去"步伐,海外投资呈稳步上升趋势。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1-7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的4088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432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7月当月对外直接投资68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
1可以预测,跨境投资——特别是跨境并购交易,将持续活跃,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争议也将呈现增加态势。故,交易各方在前期准备和谈判交易条款时,应当更加关注争议解决条款的设计和谈判,在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中争取有利地位。
在跨境投资交易中,完整的争议解决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友好协商条款;(2)友好协商不能情况下的争议解决方式,例如调解、仲裁或诉讼;(3)所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拟遵循的程序等。本文整理了跨境投资交易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关注要点等方面的建议,以供参考。
一、争议解决之友好协商
一般来说,在诉诸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或诉讼之前,许多当事人选择要求各种方式的友好谈判和协商。如果争议各方均抱有积极的态度充分参与,该步骤可以显著节省时间和金钱,因此在长期合作关系(或不宜轻易结束交易/合作关系)中更为常见。但是,"友好协商"方式在争议解决中需要关注的是,如果各方约定了"友好协商"作为启动下一步争议解决程序的前置条件,那么明确约定"协商不成"或"已充分友好协商"的标准将至关重要,因为这将影响到后续争议解决程序的推进。一般来说,这个问题会采取在争议解决条款中明确约定友好协商的期限来加以解决。当然,若协议各方当事人在通过友好协商后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时,下一步可以选择先行引入调解机制或直接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