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和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欧专局)启动一项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基于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以国籍确定)或居民(以住所地确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以下简称PCT条约)以英文文本向国知局或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提交的PCT国际申请可以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此前,向国知局提交的PCT国际申请仅能选择国知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因此,对于向国知局提交的PCT国际申请来说,欧专局成为首个可以被选择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其他国家/地区专利局。
有关受理局,中国国民或居民可选择国知局或者国际局作为受理局提交PCT申请。但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申请人希望选择国际局作为受理局,则需要在此之前单独向国知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收到国知局同意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审批决定"后,方可向国际局提交PCT国际申请。而直接向国知局提交PCT国际申请则视为已同时提交保密审查请求,无需单独提交请求,故而多数申请人选择直接向国知局提交PCT国际申请。因此,本文主要基于受理局是国知局的PCT国际申请进行分析,介绍该试点项目的参与条件、费用介绍与项目优势。
一、参与条件
该试点项目向所有中国公民或居民开放(申请人之一是中国公民或居民即可),即只要有向国知局提交PCT国际申请的资格,均可参与该试点项目。但是,参与试点项目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电子申请,即必须经由CE-PCT客户端或者CE-PCT电子申请网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