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意在中国提交一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其主题为咖啡机。申请人提供的外观设计图片里包含三件产品,产品1为咖啡机本体与蒸汽棒的组合体,产品2为咖啡机本体与奶泡器的组合体,产品3为单独的奶泡器,其图片如下所示(参见表1)。
表1
各产品的相应视图


在对图片进行了总体上的查阅之后,笔者认为,不同于美国外观设计专利实践中这三件产品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交,在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实践下,如果将这三件产品作为一件申请提交,可能需要增补一些图片。
下面笔者将就上述三件外观设计产品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实践下的提交策略做一简要分析。
首先,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三件外观设计产品,由于申请人并未就各产品之间的相互关系做详细说明,笔者认为可以按以下三种思路考虑在中国提交申请:
(一)、产品
1和产品2
为同一产品的相似设计,产品
3为产品2
的一个部件
(二)、产品
1和产品2
为同一产品的安装有不同配件下的不同状态,产品
3为其中一个配件
(三)、产品
1、产品2
、产品3为各自独立的产品
第一种情况可以按照中国专利实践下同一产品的多件外观设计尝试合案申请,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第二种情况下仅存在一个产品的一项设计,在适当增补相关图片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对于第三种情况,则需要提交三件申请。
下面笔者就各种情况下保护范围的差异、以及需要增补的视图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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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种情况:产品
1和产品2
为同一产品的相似设计,产品
3为产品2
的一个部件
可以将所要保护的外观设计理解为包含同一产品的两件相似设计,其中,设计1(产品1)和设计2(产品2)均为咖啡机,其相似部分为具有相同的咖啡机本体,而区别为其配件部分(蒸汽棒或奶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