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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26 MARCH 2019

科创板市场包容性运行机制构建的若干建议

近期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设立的科创板市场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关注。

ChinaFinance and Banking
DeHeng Law Offices
DeHeng Law Offices

近期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设立的科创板市场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关注。科创板市场被寄予厚望,有关的规则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之中。

包容性是科创板市场的一大特点,科创板规则的制定及其运行都应体现其包容性的特征。笔者认为,在包容性方面,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是过度监管和运行机制的僵化,二是无监管和无序。关键是要在上述两个极端之间找到平衡,确保市场运行灵活有序,发挥资本市场的应有功能。这需要靠设定合理的科创板市场的运行机制来实现。

笔者现结合近年来从事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经验和个人观察,从以下五个方面对科创板市场包容性运行机制的构建提出建议。

一、规则制定应宽严适度

从已有的报道看,科创板市场拟通过设立多套首发上市标准的方式来增强科创板市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以使更多的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具有登陆科创板的资格。为避免过多的企业拥入科创板,科创板市场将要求发行人为"硬科技"企业。所谓硬科技,是以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技术、光电芯片、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高精尖科技。该类技术是需要长期研发投入、持续积累才能形成的原创技术。通过该等定位,可以树立科创板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特征。

笔者认为,除了设置多套首发上市标准外,科创板的其他软性准入条件也不应设置过严,应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自身运行特征和整个社会的制度规则遵循情况保持协调。近年以来,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中国法律规则运行中有时存在的"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被广泛诟病。在科创板准入标准的制定中应尽力避免类似问题,不应试图以将科创板上市企业作为模范企业的目标来设定标准。否则,将可能导致以下问题:(1)为了满足准入条件,企业削足适履,进行虚假的信息披露;(2)相关市场主体选择性的遵守规则,将导致市场主体缺乏对规则的敬畏之心,与该等规则设立的目的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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