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制度解读系列之(五)《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设立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员会"),负责对上交所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审核等一系列制度。其中,针对上市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履职,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委管理办法》")。现对《上市委管理办法》梳理和解读如下:
一、上市委员会的定位
(一)上市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上市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
对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以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就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是否同意发行上市的初步建议,提出审议意见;
2.
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上交所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
3.
对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交咨询的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咨询意见;
4.
对上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进行讨论、研究。
综上,上市委员会将定位于上市工作审议、监督、咨询和复审机构。上市委员会核心职责系对企业上市申请提出审议意见,并作为上交所作出决定同意企业上市与否的关键依据。上市委员会还将监督上市审核机构的审核行为,通过审核机构和上市委员会的双重审核提升工作质量。
(二)上市委员会与上市审核机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