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中基协(以下简称"中基协")公布了《关于便利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证券类及非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清单(以下简称"登记材料清单"),全流程公示申请机构办理登记进度,增加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笔者结合以往项目承办经验,就《通知》发布后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影响进行梳理。
一、《通知》基本原则
(一)登记要求不变
《通知》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依然是现行法规、中基协自律规则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以下简称"《登记须知》")。从《通知》后附的登记材料清单内容看,中基协将6年来的常规窗口审核意见、申请机构提交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及疑问、通过中基协400热线咨询的常规问题梳理形成了登记材料清单,全面覆盖了登记审核要点、上传材料的内容及形式要求。
(二)提升透明度
以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较多得依赖中基协发出的审核反馈意见。由于中基协的人工审核模式,不同项目中,中基协对于同一审核要点的上传资料及反馈意见会有些差异,中基协400咨询电话通常也无法准确回答审核标准。《通知》将反馈意见罗列了出来,避免了人工审核导致的审核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审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基协官网增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办理流程公示"界面。社会公众及申请机构可实时在线查询每家申请机构的基本信息、最新办理进度以及为其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等信息。申请机构亦可通过AMBERS系统实时查询本机构的办理登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