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自2014年克里米亚事件西方启动对俄制裁,在俄罗斯在乌克兰开展“特别军事行动(SMO)”后,以欧盟、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能源领域的制裁持续升级,目前已形成多维度、全链条的管控体系。针对西方国家的制裁,俄罗斯也针锋相对采取一系列反制裁措施。双方近年来不断加剧的制裁和反制裁不仅重塑了国际能源贸易格局,更对作为跨境能源争议核心解决路径的国际仲裁造成系统性冲击。仲裁的意思自治、裁决可执行性等核心价值被严重削弱,投资者面临赢仲裁难获偿的困境。
本文聚焦制裁2025年以来与俄罗斯相关的制裁与反制裁对能源仲裁的影响、关键案例情况及针对投资者的应对策略。
一、俄罗斯制裁的最新升级
(一)俄罗斯能源制裁最新演进
自2014年起,对俄能源制裁逐步升级,2025年的核心变化集中在二级制裁的深度扩张,打破以往仅针对俄罗斯本土实体的局限,将第三国合作企业纳入管控范围,直接重塑国际能源仲裁的争议格局。
欧盟第18、19轮制裁的核心突破是二级制裁扩张,将制裁范围延伸至与俄能源行业合作的第三国实体,如2025年7月18日欧盟在第18轮对俄罗斯制裁中将两家中国金融机构(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和黑河农村商业银行)列入制裁名单,2025年10月23日欧盟在第19轮将两家中国炼油厂(辽阳石化和山东裕龙石化)和中国石油(香港)有限公司等多家跨国实体列入涉俄制裁名单1。
英国和美国也对俄罗斯能源行业及其海外合作伙伴采取了升级措施。英国与欧盟一样,对与俄罗斯合作的中国公司实施了封锁制裁。其中包括中国国家管道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公司、印度Nayara Energy公司,以及中国的山东宝钢国际港、山东裕龙石化、山东海新港和山东金港(因接收运载俄罗斯石油的船只)。美国方面则于2025年8月6日对印度加征了所谓的二级关税,即对购买俄罗斯石油征收的额外关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