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发生的"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系列商标维权案吵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甚至行政和司法机关也站出来发声,澄清有关法律规定。这些案件涉及商标的财产权属性、商标的使用与限制以及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关系等众多法律问题。特别是这三件案件都涉及"地理名称",所以对宣传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知识,提高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意识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当然,上述案件中的"潼关肉夹馍"和"库尔勒香梨"案仅代表了通过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典型模式。除此之外,我国是否还有其他保护地理标志的途径?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否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特别是农业和食品经济发展的需求呢?本文以上述案件为引,简要介绍地理标志保护的国内、国际现状,并对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及"库尔勒香梨"案的权利基础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商标维权案均以商标权作为维权基础。商标是用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商标权总体上是一种私权,这已经是国内和国际上主流的观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开篇就指出各国应当"认识到知识产权属私权"。所以对于商标权的救济主要是私力救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标制度的运行完全排斥公权力的介入。相反,公权力的适当介入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商标法》立法宗旨的重要保证。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的"逍遥镇"商标是普通商标,因为"逍遥镇"并不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所以只要该名称在胡辣汤等产品上具有显著性即可获得商标注册。一旦获得商标注册,权利人可以完全按照商标法关于普通商标的规定来针对可能的侵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许可、转让商标权而不受太多行政管理上的约束。因此,准确地说,"逍遥镇"并不属于地理标志。我们将其与另外两件案件放在一起介绍,仅仅因为三者皆涉及地名,且几乎同时在网络上引起了公众的注意,"逍遥镇"案件可以起到参照比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