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问题的提出
预付式消费广泛存在于生活服务领域,典型场景包括:理发美容(会员卡充值享受折扣),健身游泳(年卡/私教课包),教育培训(课时包、课程储值),兴趣学习(乐器、书画、编程等课程储值),养老托育(会员费、押金),餐饮(储值卡)等。其运行机理可概括为“三锁定”:经营者通过折扣、赠课等优惠锁定消费者未来消费、锁定现金流(形成沉淀资金)、锁定客户关系。对经营者而言,预收资金兼具融资与营销双重功能;对消费者而言,则是以远期信任换取当期优惠。这看上去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
但近年来,很多消费者在储值后迎来的不是高性价比的温馨消费服务,而是理发店充值后悄然关门、健身机构转让后门店易主再闭店、教育培训机构跑路,更有甚者,在跑路前仍大肆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大额充值。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投诉统计分析均将“预付款后停业跑路”列为服务消费投诉的重点之一。2026年6月,检察日报刊发《“职业闭店人”又出新套路》一文,披露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合同诈骗案:行为人通过低价承接负债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以虚假材料注销公司,形成“金蝉脱壳”式逃债产业链,涉案金额达140余万元,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个月。1该案并非孤例,其背后是一个长期存在却始终未获根治的制度性难题。
当“信任”因经营者闭店、转让、跑路而破灭时,消费者预先让渡的资金便面临落空风险,而现行制度对此的覆盖并不完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难题并非无人关注。早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胡成中即提出建立“全国性储值消费预付资金强制存管制度”的建议,主张所有储值消费商户须在指定银行开设监管账户,资金所有权归属消费者,按实际消费进度划拨2;上海市政协委员张金全亦于同年提交《关于建立健全消费预付卡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的提案》(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16号),呼吁强化预收资金监管3。然而,这些建言虽在部分层面得到回应(如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确认“监管账户”地位、上海市以地方立法确立专用存款账户制度),却始终未能转化为覆盖全行业、全主体的统一强制监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