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克雅宝(VAN CLEEF &
ARPELS)是世界知名的珠宝品牌,于1906年在法国巴黎成立。自进入中国市场之后,梵克雅宝品牌得到广大中国消费者的认可和追崇,已在中国树立了独特的品牌形象。"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于1968年诞生,是梵克雅宝品牌旗下最受欢迎的经典作品,一经推出即广受欢迎,因其极高的辨识度,成为梵克雅宝品牌的象征,也是珠宝界最具辨识度的设计之一。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的独特设计承载了梵克雅宝品牌历史和品牌价值,是梵克雅宝品牌极其宝贵的商业资产。
由于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深受消费者喜爱,其独特的设计成为很多公司的模仿对象。2018年底,梵克雅宝有限公司(VAN
CLEEF & ARPELS
SA)发现两公司生产、销售的珠宝仿冒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的特有装潢,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两被告构成仿冒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梵克雅宝有限公司的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珠宝商品的装潢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被告作为同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与梵克雅宝公司相同或极为相近的珠宝商品装潢,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决两被告赔偿梵克雅宝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总计150万元。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梵克雅宝公司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商品本身的设计,包括四个中心朝内的圆弧相包围形成的主题形状、正反两面外围均匀排布的金珠镶边或平滑镶边及主平面与边框的强烈对比等,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