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熟悉泰国商标体系的权利人和知识产权从业者来说,有一点非常明确:在泰国,对于不具高度显著性的商标,获得注册是一项难度不小的挑战。与东盟和其他司法辖区的国家相比,泰国对于暗示性、设计化或带有标语性质的商标的审查格外严格。
很多在其他国家被认为具有暗示性或固有显著性因而可获注册的词语或图形标志——比如用于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的
FIELDBOX、用于化妆品的
GLOWCODE,或用于教育服务的
MATHNASIUM——在泰国申请注册时常被驳回。由多个词组成的组合商标(如用于牙科设备的
INDEPENDENT
MOVEMENT)或仅稍加设计、与标准字体无明显区别的字母标识,其注册申请也常被驳回。尽管这些商标可能在美国、欧盟,甚至邻近的东南亚国家获准注册,但在泰国实践中往往被视为过于描述性或缺乏显著性。
保守的审查方式
泰国商标局严格依照法律条文行事。商标审查员普遍采取保守立场,严重依赖词典释义,很少从整体上或市场使用角度评估商标。即使是略带暗示性的商标,也易被视为描述性而遭驳回。
如果商标被驳回,下一步通常是向商标委员会(TMB)提起复审,但想通过这一途径翻盘并不容易。除非审查员明显判断错误,或者商标的显著性毫无争议,否则TMB
通常会维持原决定。
诉诸法院:更灵活的视角
尽管行政途径较为艰难,品牌权利人仍不应失去希望。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IP法院)以及最高法院在评估商标显著性时,立场及操作往往更平衡、也更国际接轨。
虽然泰国《商标法》规定
TMB
的决定为终局决定,但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只有“合理的”决定才具最终效力。如果
TMB
的决定在法律依据上站不住脚,或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法院有权介入。这一解释为申请人提供了重要途径,以助其挑战不利结果,并获得对于商标注册请求的公平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