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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27 APRIL 2021

微信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心得

根据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微信中的通话记录、交易记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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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20851;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微信中的通话记录、交易记录及其公众号相关信息也都被纳入到电子数据分类中,能够作为证据用于争议纠纷案件当中。

该《规定》对电子证据载体的真实性审查作出了最新规定。庭审时当事人需提交电子证据储存载体,而法官则从安全技术措施和公证程序规则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

目前针对争议纠纷案件中提交微信相关的电子证据的固证方式主要有两种:公证和时间戳。为了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两种取证方式均需要在开始取证前对取证的设备进行清洁度检查、设备认证和微信认证,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上述三个取证步骤的操作方法。

一、清洁度检查

在取证工作开展前需要对取证的设备进行清洁度检查,证明后台运行程序不存在第三方修改或者辅助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若机器内置智能管理器(内存管理器):打开智能管理器(内存管理器)—内存,即可查看后台应用程序。

2.   部分机器长按Home键,打开任务管理器,可查看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提示:不同型号手机操作路径可能略有不同)。

3.   以下以APPLE手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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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850b.jpg

二、设备认证

使用手机取证时,需要对手机进行认证,以保证证据载体的"实名"。这样可以证明我们所取的证据唯一性。

1、通过取证设备的"设置—通用—关于本机",将设备中的软件版本、型号名称、型号号码和序列号截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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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设备自带浏览器百度搜索"时间",认证取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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