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全国上下正齐心协力共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的专利药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那么,除药品专利权人以外,其他人是否还可以就药品的新用途申请专利?药品新用途专利要获得授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获得授权后,药品新用途专利怎样才能得到实施?
能否申请药品新用途专利?合法合规!
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对其专利保护一直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药品专利制度的设计需要兼顾药企和公众、实现二者利益之间的平衡。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均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根据权利要求的类型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其中用途发明专利属于方法发明专利的一种。
各国专利法普遍规定,如果已经有企业或个人获得了一种药品的产品专利权,他人又发现这种药品可用于未知的其他医药用途,则依法可以申请这种新用途的发明专利,这种专利申请合法合规。在制药领域,药品的新用途往往被称为"第二制药用途",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制度,都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制药用途"授予发明专利权。
按照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针对已有药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剂型、给药方式、生产工艺、新的用途等方面持续开展研发和创新,并可以针对其完成的创新成果申请专利,这也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也都有类似的制度设计,为在已有专利药品上开发的新用途提供专利保护,因此不存在"恶意抢注"之说。
"老药新用",在现有药品上发现新的适应病症,找到新的医疗用途,是对医疗事业的有力促进,也是病患的一个福音。实际上,改变药物用途常常会给药企和研发人员带来惊喜,医药史上不乏类似的经典故事。譬如,常见的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被发现还可用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