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增加了对
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通常需要4-6个月的时间,理论上第一批局部外观设计即将获得授权。那么,局部外观设计在确权与侵权认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些特殊的考量因素呢?鉴于国内缺少成熟的案例,本文通过研究国外的局部外观设计案例来进行解答。
—、局部外观设计的特性
目前成熟产业的产品外观改进空间非常狭窄,局部上的改进是产品
外观设计改进的重要方向,因而局部外观设计是现代外观设计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也具有自己的一些特殊性。
01不可分割性
不可分割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①结构上的不可分割,即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②使用上的不可分割,指的是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

02可对比性
可对比性是指该局部应含有可以与其他外观设计进行对比的创作单位,即局部外观设计应该是独立的设计模块。具体而言,局部外观设计必须占据一定的实体范围,在整体中具有相对封闭的区域。

03可视性
可视性是指外观设计需要能为视觉所感知。局部外观设计同样要求作用于视觉,或肉眼直接确定而不需借助特定的工具。

04新颖性判定主体
新颖性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相同或实质相同的问题,而判定主体的能力会极大地影响新颖性及后续确权和侵权的认定。

不同国家的
专利法对新颖性判定主体的规定略有区别,但原则上都是对实际消费者进行抽象和加工,使其具有特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