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纳国际有限公司与海南亚特兰蒂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中瑞华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福达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海南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科纳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纳公司)是“ATLANTIS”“亚特兰蒂斯”的注册商标持有人。自2008年,科纳公司开发运营的迪拜棕榈岛亚特兰蒂斯酒店以及“亚特兰蒂斯”“ATLANTIS”品牌,被国内报刊、新闻媒体、网站广泛宣传报道。三亚亚特兰蒂斯酒店于2012年开始建设并广泛宣传,于2018年4月正式营业,酒店运营方经科纳公司授权,对“亚特兰蒂斯”“ATLANTIS”注册商标进行使用,该酒店先后获得多个奖项。海南中瑞华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和海南福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公司)共同开发海口“亚特兰蒂斯花园”项目。海口市规划局于2012年7月审核批准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海南亚特兰蒂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兰蒂斯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是“亚特兰蒂斯花园”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中瑞公司是亚特兰蒂斯公司股东之一。福达公司、中瑞公司、亚特兰蒂斯公司在“亚特兰蒂斯花园”项目营销宣传中大量使用“ATLANTIS”“亚特兰蒂斯”等文字。
裁判亮点
一、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本案中,海南福达公司、海南中瑞华辰公司开发的“亚特兰蒂斯花园”系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复合性项目,根据“亚特兰蒂斯花园”宣传材料显示,该项目还提供酒店服务。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上判断,海南中瑞华辰公司和海南福达公司开发和销售的“亚特兰蒂斯花园”项目以及海南亚特兰蒂斯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物业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科纳公司注册的“ATLANTIS”、“亚特兰蒂斯”核定使用范围,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科纳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故应认定为类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