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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13 JANUARY 2025

新《公司法》下清算义务人的角色与责任

Jincheng Tongda & 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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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CHENG TONGDA & NEAL (JT&N) was founded in Beijing in 1992. JT&N has distinguished itself a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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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标志着法人生命周期的终结,而清算则是公司注销前确保公司依法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的关键步骤。在这一过程中A

United KingdomCorporate/Commercial Law

公司注销标志着法人生命周期的终结,而清算则是公司注销前确保公司依法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的关键步骤。在这一过程中,清算义务人负责启动清算程序,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清点、合法处置公司剩余资产,其角色至关重要。

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董事被明确赋予清算义务人的身份与职责,这一变化明确了公司清算程序的启动主体,将对规范公司清算行为、明确各方权责、优化市场退出机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新《公司法》 颁布前关于公司清算启动程序的规定

如何公正、合理和高效地进行公司清算,一直是司法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课题。不同历史时期,启动公司清算程序的差别较大。

(一)《民法通 则》时期

在《公司法》颁布前,公司解散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47条。该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可见,在《民法通则》时期,受当时经济体制以及企业解散、清算工作实践经验不足的影响,法律对企业解散仅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既未规定企业解散时如何启动清算程序及启动主体,也未对企业解散的原因、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人员构成、清算流程等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二)各版《公司法》 规定

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及1999年、2004年的《公司法》修正案,确立了股东主导清算的主体责任,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新增了股份公司的董事作为清算组成员的规定,首次将董事列入法定的清算组成员范围,并增加了"开始清算"的表述。该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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