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尼GOTO商标侵权案充分体现出程序优于实体。
在印度尼西亚进行商标诉讼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为原告需要证明实体上的侵权赔偿主张已经足够困难了,但原告还必须应对被告或第三方在诉讼程序或形式上的挑战。最近涉及印尼一家最重要的公司之一的案件(GOTO商标侵权案)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也显示出商标使用在复杂的商业领域所面临的挑战。
程序阻碍是印度尼西亚诉讼过程中常见的一部分。这些阻碍可能包括法院管辖权争议、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含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或者混合的主张)、诉讼主体不适格(不正确的当事人)、提前诉讼(在诉因出现之前就提起诉讼)和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危险)。如果未能克服程序上的挑战,司法机构通常会驳回有关案件。印尼法院在考虑实体性问题之前,通常非常注重程序上的问题。诸如法官的偏好、主观性、倾向性以及对法律可能进行的自由裁量解释等因素都增加了诉讼风险。
最近的GOTO商标侵权案就是一个例子,法院似乎扩大了其对于绝对管辖程序例外的范围。
PT Terbit Financial
Technology“(以下简称PT
Terbit)是一家电子商务初创公司,其为电子商务公司提供诸如连接物流和支付系统的软件。2022
年 3 月,PT Terbit
在商标注册第 42
类申请了 GOTO
商标,涵盖与“软件运营服务
(SAAS)
功能”相关的服务。该申请于
2021
成功注册,注册号为
IDM000858218。
在这款 GOTO
平台的相关交易中,PT
Terbit 与支付网关公司 PT
Paket Anak Bangsa
以及印尼最大的独角兽企业之一PT
Aplikasi Karya Anak Bangsa
(公众称其为Gojek)达成了一项协议。Gojek是一家共享汽车和数字支付服务提供者。它于
2021
年与另一家独角兽公司
PT
Tokopedia(一家电子商务市场供应商)合并,形成了
PT GoTo Gojek
Tokopedia(以下简称为“PT
GoTo”),市值接近14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