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冠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陆续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延迟各类学校开学,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同时,多地教育部门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开展在线教学,保障"停课不停学"。除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外,亦有大量在线教育企业作为商业主体向社会提供在线教育服务。2020年2月1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再次通知要求线上培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本文拟结合近年来教育等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从业务资质、日常监管等角度进一步解析在线教育企业合规监管事项,以期为在线教育企业做好自身合规运营提供参考借鉴。
一、在线教育行业近年重点监管法规
近期教育部门相关通知中,多项要求加强线上培训机构的监管。经笔者梳理,近年出台的在线教育行业重点监管法规主要有:

从以上监管法规即可看出,除教育部门外,在线教育行业还同时涉及市场监督、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等多部门共同监管。笔者认为,多部门监管的原因主要在于在线教育的行业特征,包括:面向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亦有面向成人在线教育)、利用互联网作为媒介载体、涉及文化等内容制作及出版发行等经营方式。
二、在线教育行业所涉业务资质
作为新兴行业,不同的在线教育类企业的业务内容存在一定差异,且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就其不同的业务内容,业务运营中可能涉及到出版物经营许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业务资质。在线教育类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业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必需业务资质。经笔者梳理,在线教育行业所涉及的主要业务资质及各类资质对应的业务内容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