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将为权利人在越南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提供极大的便利。
2024 年 6 月 24
日,越南国会通过了《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一项重要修正案。修正内容涉及
9 个章节、152
项条款,为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奠定了法律依据。此项修正案将帮助越南应对日益增加的复杂知识产权纠纷,兑现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承诺。
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批准设立专门受理特定类型案件(包括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审法院。具体而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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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制定详细方案,确定专门法院的组织结构、地理位置以及具体数量。国会代表提议将首批专门法院设在河内、岘港和胡志明市等大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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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将负责审批最高院提交的方案,并为新设的知识产权法院划定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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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泰国、印度尼西亚等邻国的知识产权法院实践,越南有可能将目前属于越南知识产权局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划入新设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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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为一审法院,受理一审法院管辖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于诉讼当事人在一审后可以上诉至高级法院,我们认为高级法院内部可能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庭。
此项举措对越南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越南地方法院和高级法院受理各种类型的案件,从而法官在知识产权法领域缺乏充分培训,这造成了同案判决不一致以及案件久悬不决的等问题。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法官负责处理这类知识产权类案件,将能保障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判决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目前,越南知识产权纠纷的数量与复杂性都在与日俱增。被诉诸法院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也大幅增长,但这个数字与有关部门处理的全部知识产权纠纷相比仍占比较小。2023
年, 644
起知识产权侵权通过行政处罚途径解决,
16
起侵权被刑事立案,
1约10起知识产权纠纷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这充分说明,成立专门的法院,发挥法院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做出更多有效知识产权裁决,对改善越南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