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on LinkedInShare on LinkedIn

ARTICLE · 29 APRIL 2026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商标注册并非简单的名称设计,而是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过程。本文深入解析《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绝对禁止注册和使用的标志类型...

ChinaIntellectual Property

——商标注册的“绝对禁区”全解析 

在商标实务中,很多企业都遇到这样的问题:花了好长时间设计出来的商标,提交了商标申请,却被商标局以不得作为商标标志注册为由驳回了,更糟糕的是,已经投入到市场使用,才发现这个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甚至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这些,其实是触碰了《商标法》的“绝对禁区”,即《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所以,对企业来说,在设计商标时,首先考虑的不应该是名字是否有特色、是否好记,亦或是是否有显著性、是否有在先近似商标等等,而是更应该考虑这个标志能否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

本文将为您逐一拆解《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绝对禁止注册和使用的标志到底有哪些,从而帮助您在品牌命名的第一步就成功避开商标上的“雷区”。

一、国家与主权类标志

(一)与中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近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例如,直接使用“中国”“CHINA”“国旗图形”等申请商标,会被依法驳回。

上述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国家标志、与国家尊严紧密相连,因此对此类标志审查尤为严格,旨在维护国家尊严和主权象征的严肃性。

(二)与外国国家名称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等相同或近似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原则上禁止使用,除非经该国政府同意。同样,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也受到严格限制,除非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

二、官方标志与公益标志

We operate a free-to-view policy, asking only that you register in order to read all of our content. Please login or register to view the rest of this article.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See more popular content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