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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16 JULY 2026

《商标法》2026年修订新规解读系列(三):商标异议制度修订要点解读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26年修订版《商标法》”)。新法共9章8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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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26年修订版《商标法》”)。新法共9章8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修订版《商标法》对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期限,以及法定的异议理由作出了重要调整。异议期限由现行3个月缩短为2个月,“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正式成为法定的异议理由之一。尽管,异议申请的法定理由仍为5条相对理由加6条绝对理由,但具体条文内容有所修订和完善,对此我们逐一解读如下:

现行《商标法》

(2019年第四次修正)

 

新《商标法》

(2026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六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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