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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19 MARCH 2024

香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在香港,根据在先的未注册商标权利来成功异议一个商标申请非常困难,但VIVO案件*展现了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Hong KongIntellectual Property

在香港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品牌所有者需要知道什么

在香港,根据在先的未注册商标权利来成功异议一个商标申请非常困难,但VIVO案件*展现了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我们帮助客户Garmin Switzerland GMBH("Garmin")建立了以VIVO为主要构成要素的系列商标的商誉和声誉,商标注册处认为他人使用VIVO商标可能会造成混淆。

背景

BBK电子公司("BBK")是一家中国公司,在中国以VIVO品牌智能手机和便携式电子设备闻名,其在香港申请注册第9类VIVO商标。

Garmin是一家专注于GPS技术的领先公司,使用以VIVO开头的多个品牌名称来推广产品,例如VIVOFIT、VIVOSMART、VIVOACTIVE和VIVOMOVE。该公司以对方冒名攀附、其商标驰名和对方恶意为由对上述商标申请提起异议。

法律

特别是,《香港商标条例》第12条第(5)款第(a)项根据反对冒名攀附保护未注册商标。构成冒名攀附需要三个关键要件:

商誉和声誉

Garmin能够证明自2014年以来,其一直在香港的智能手表、腕带和活动追踪器上使用其多种VIVO商标和以VIVO为主要构成元素的商标,这种使用比争议商标的申请日期早了近两年。根据提交的证据,听证官确信Garmin在其各种VIVO商标和VIVO为主要构成元素的商标中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商誉和声誉。

误认

鉴于双方的商标和产品在视觉和听觉上高度相似,且BKK的产品为Garmin产品的赠品,双方商品通过相同的渠道进行销售,因此误认也成立。BKK在中国大陆使用争议商标的情况被认为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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