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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 06 MARCH 2018

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

2016 年6 月8 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欧盟第2016/943 号指令)。该指令旨在 通过明确和统一有关商业秘密的非法获&

European UnionIntellectual Property

2016 年6 月8 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欧盟第2016/943 号指令)。该指令旨在 通过明确和统一有关商业秘密的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的法律来保护创新和发展。

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18 年6 月9 日之前将该指令转化到其国内法。在该日期即将来临之际,本文简要总结了该指令的 主要特征。

商业秘密的定义

该指令统一了欧盟各国对商业秘密的定义,第2 条第(1)款对商业秘密作出如下定义:

  1. 具有秘密性且并不为该领域工作人员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的信息;
  2. 因秘密性而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以及
  3. 信息权利人为保护其秘密性而采取了合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包括技术信息(例如制作方法、配方或化学成分)或者商业信息(例如顾客名单、产品发布日期或者市场调 研的结果)。

商业秘密的合法和非法获取

第3 条概括了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情形,即通过以下方法获得的商业秘密是合法的:

  1. 独立研发或创作;
  2. 对已向公众公开的或者被信息获取者合法拥有(该占有人没有义务限制商业秘密的获取)的产品的观察、研究、拆 卸或测试;
  3. 工人或工人代表根据欧盟法律和各成员法律和实践行使通知和咨询的权利;
  4. 与诚实的商业惯例相一致的任何其他行为。

第4 条概括了被视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情形:

  1. 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同意而获得、擅自使用或者复制其合法控制的(包括商业秘密内容以及可以推演出商业秘密内 容的)文件、物体、材料以及电子文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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