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有限合伙协议——常见条款概述第一部分中,我们介绍了人们期望在有限合伙协议中看到的一些条款。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进行概述,重点关注财务事项、管理和解散。
1. 出资和账户。这些条款规定了每个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出资,以及为每个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账簿上建立账户,以记入净收入和/或分配净亏损以及进行分配。 一些有限合伙协议将有限合伙人的财务义务限制为一次性出资,而另一些协议则考虑持续出资。在后一种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能有义务向有限合伙企业进一步投资,或者在普通合伙人的要求下,可以选择向有限合伙企业进一步投资。未能参与可能会对不参与的有限合伙人产生后果,包括稀释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股权。
2. 资本返还。这些条款规定了有限合伙人出资返还的时间和条件。一些有限合伙人希望看到某种机制,以便在特定日期未实现业务里程碑的情况下返还出资。虽然这有助于避免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被无限期地捆绑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风险,但根据合伙企业的业务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可能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或流动性来履行此类义务。
3. 收入和损失的分配。这些条款规定净收入和净损失、应税收入和税收损失的分配。有限合伙协议应规定普通合伙人计算和分配收入和损失的方法,尽管普通合伙人可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所提供的详细程度因协议而异。 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合伙协议将包括合伙人之间所分配收入和损失的顺序和比例的逐层细分(称为“
瀑布型分配”)。在可能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希望确保协议中的收入和损失分配看起来能够实现其根据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益比例所预期的分配。 关键问题包括所提供的机制或关键定义条款是否有利于特定合伙人而不利于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