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百慕大群岛最高法院任命了北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清算人,该公司于百慕大群岛成立并在香港上市("北方矿业")。在香港债权人行动威胁到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可以于"仅用于重组目的"的基础下任命"软性清算人"。这一最新关于百慕大群岛"软性清算人"的管辖权裁决显示了百慕大群岛和香港法院将会采纳司法礼让原则,让经历短期流动资金问题的公司达成公司重组。裁决书可在此处查阅
: In the matter of North Mining Shares Company
Limited [2020] SC (Bda) 7 Com.
背景资料
北方矿业于1995在百慕大群岛成立,随后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集团在钼矿业、物业管理、安全技术和化学制造领域开展了多年的成功业务。
在2018年和2019年期间,市场的状况导致北方矿业在财务业绩低于预期。现金流收紧,管理层试图除掉某些非核心业务单位,以便将重点放在公司的采矿和物业管理的主要业务上。就此找到了买家并记录了拟议的交易。
在交易完成之前,一个未支付股本的债权人到法庭呈交針对北方矿业申请清盘的呈请书。北方矿业当时处境艰难,虽然资产负债表上毫无疑问是有偿付能力的,但现金流确实紧张,在拟议的资产出售完成之前,香港的清盘令会为北方矿业带来风险,因为该清盘令会逼使北方矿业支付债权人。北方矿业需要更多的时间来重组其财务以便持续有利润地经营。
申请委任软性清盘人
如我们先前所提出,百慕大任命临时清算人的主要好处是在临时清算人任职期間,可對债权人的诉讼享有法定延期偿付或"中止"。简单地说,根据公司自行申请任命的临时清算人可防止公司的无担保债权人对公司单方面寻求债务偿还。这赋予公司喘息空间实施重组,使其能够继续交易并保持上市公司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