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和通讯管理局近日发布了《电子交易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信息和通讯管理局("MIC")近期发布了《电子交易法草案》(以下简称"
《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草案》将取代《2005年电子交易法》。征求意见期拟于2022年7月4日结束。目前尚不清楚新法律将于何时生效。
本次《草案》旨在修改《2005年电子交易法》,以支持越南快速增长的数字经济,并对其提供适当的监管。首先,该《草案》不仅包括对数字签名、数字身份和电子合同条款的修正和补充,而且增添了针对数字平台的新规定。另外,《草案》将数字平台分为不同类型(即中介数字平台、社交网络/在线通信网络平台、在线搜索平台、应用商店平台、在线广告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云计算平台等),并相应地规定了不同要求。这种对数字平台的分类是在越南法律下的一种新尝试。鉴于其广泛的适用范围,这将是该司法管辖区内众多互联网法律法规中最重要的法规之一。以下我们列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要点。
数字平台提供商的
隐私保护义务
所有的数字平台提供商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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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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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用户提供工具/机制,以便用户报告商品违规、质量和服务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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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违法信息;以及
- 保护用户隐私。
数字平台的提供商负有额外义务,如设立内部投诉处理系统来处理用户投诉,并应在48小时内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处理投诉的时限,但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在收到主管部门的要求后24小时内删除非法商品/服务的信息。
数字平台提供商的避
风港
《草案》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数字平台提供商无须对用户的内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