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自我洗钱罪:所指情况?具体适用?与洗钱的关系?相关制裁和惩罚?在此详细阅读
自2015年1月1日起,意大利最新的非法自我洗钱罪生效,对私自或协助他人犯下将上游非法所得洗钱的行为进行惩罚。
依据刑法第648条规定,包括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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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犯下或协助他人犯下最多可判处五年以上监禁的蓄意罪行的人,使用、替换和转让由该犯罪活动产生的金钱、物品及其他赃物进行投机、经营、金融和创业活动,以"具体地"阻碍其犯罪来源的识别。
罚款为2至
8年监禁,罚款
5000欧元至
25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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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述情况所涉及的犯罪活动最多可判处徒刑不超过五年(刑法第648条ter.1
co.2),所规定惩罚为一至四年监禁和2500欧元至12500欧元的罚款。
如果金钱、物品或其他赃物的犯罪来源属于刑法第416条第二项(黑手党式协会,包括外国协会)所指代的情况,则适用第一类情况所述的处罚,或是同一法律条款中对此类协会活动进行管制的规定(刑法第648条ter.1
co.3)。
私自洗钱罪确立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是这种行为"具体地"阻碍了
对赃物的犯罪
来源的认定。否则就是一般的洗钱罪行。
从主观的角度来看,有关罪行可以
按恶意欺诈行为予以惩罚,如果罪犯认识到赃物的犯罪来源并且通过将其投入生产性的活动来阻碍其识别。
金钱,物品或其他赃物仅用于个人使用或享受的行为不应被视为自我洗钱。
从犯罪发生时算起,自我洗钱罪的法律追究期为8年。
意大利自我洗钱和洗钱:二者是否相关?
关于洗钱和自我洗钱两种犯罪假设之间的关系,最高上诉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很重要(刑事法院2018年4月18日审判第二节第17235条)。